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11-29 (2021-09-1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1年1月29日完成改善,改善項目為設置專門貯存場所且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範。限改日期:111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6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 文號:40-110-110021 事由:貴公司彰濱廠(位於:本縣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3號)從事金屬鎖零組件電鍍作業,現場電鍍污泥A-8801之貯存設施,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及無配置所須之警報設備、滅火、照明設備或緊急沖淋安全設備,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9月10日現場督察屬實。 |
否 |
限2022-01-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