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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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2021-03-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2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7月20日前),檢具稽查日(110年3月19日)後之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23 事由: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其檢驗結果懸浮固體65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3倍)、化學需氧量818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3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1-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2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06 (2020-05-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72000元整,應於文到180日內,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規定期限完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10 事由:廢水繞過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未經處理直接由專管排放。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5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2.63倍)、化學需氧量為459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6.65倍)。 |
否 | 不須改善 |
572,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1-07-26 (2011-07-0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於100年9月1日前,檢送100年7月4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累計水量及電錶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30-100-070018 |
否 |
限2011-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