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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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2019-04-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016 事由:台端於本縣員林市員集路一段386巷20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2日稽查,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88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1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12 (2016-10-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於106年3月1日前檢具自105年10月6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累計型水表讀數、用電度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06-02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