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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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2022-11-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違規部分:另本局於111年11月28日至現場巡視,該溝渠內之有色廢水已清除完畢,核認完成改善,故不另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11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12-020023 事由:臺端從事旗幟、燈籠染色作業,打樣結束後不慎將橘紅色染料倒入陽台排水孔,再由家戶排水至門前道路側溝至大排水溝,造成水溝污染,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23日查證屬實。 |
否 |
限2022-1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