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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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6 (2016-02-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命文到之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1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2-18 (2012-11-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應立即停止貯留廢水,並請於102年1月30日前,檢具已停止貯留行為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1-120007 |
否 |
限2013-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1-28 (2008-08-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台端文到日起停工暨限期於98年2月20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以符合法令規定。限改日期:098年02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7-090004 |
否 |
限2009-0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分期繳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