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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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2016-06-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5-07002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12 (2014-04-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3年5月9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收受R-0110(羽毛)之營運紀錄及再利用作為製程原料之使用量、廠內收受貯存量及收受營運紀錄數量、聯單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5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1-16 (2011-11-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停止上述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或取得再利用機構之資格後始得為之。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稽查,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0-11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1-26 (2011-01-12) |
彰化縣 |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文號:30-100-01002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誤繕受處分人資料,本筆裁處予以作廢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09-04-01 (2009-02-23)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8-04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