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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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2015-10-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依限於104年12月25日前檢具防溢堤設置完成之證明文件,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4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4-110017 |
否 |
限2015-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1-17 (2011-11-2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3條 文號:50-101-01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7-18 (2011-06-1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7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