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10-26 (2020-09-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4259元整,台端已於109年10月12日以未具陳述意見函中檢附疏漏處加高加固之照片,爰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100013 事由:原水溝廢水滿溢經放流口排放至周界承受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44,259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31 (2018-08-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108年1月4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6 事由: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90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191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1330 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