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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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4 (2016-03-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文到15日內出清所飼養之乳牛,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前不得復養。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07 (2016-01-2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03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前後處理不一致,處理結果不一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