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12-27 (2022-10-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12年1月10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1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1-120090 事由:臺端(即鉦諦環保企業社)所有車號3T-4732車輛於111年10月11日10時42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