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興環保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0591479
管制編號: N1505320
事業名稱: 全興環保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三號
所在工業區: 彰化濱海工業區(線西)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8-02-22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8-03-30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14-02-20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1-11
(2013-12-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1001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1
(2013-12-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1002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31
(2013-12-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文號:40-104-12007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31
(2013-12-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4-12007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12
(2014-08-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1001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07
(2014-02-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於103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函報改善完成報告書予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0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40005
限2014-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07
(2014-02-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於103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函報改善完成報告書予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0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3-040006
限2014-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07
(2014-02-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於103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函報改善完成報告書予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0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40007
限2014-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8
(2014-01-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03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將改善完成報告書(內容包含經濟部工業局認定改善完成公文影本及廠內改善照片,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函報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0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2條之1,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3-030019
限2014-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24
(2014-01-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3年4月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依實際運作情形補申報上開事業廢棄物,並將改善結果函知本局。期屆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20028
限2014-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28
(2012-05-1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1-06002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09
(2011-01-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2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14
(2010-08-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099-09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