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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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 (2016-04-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7年2月14日前提送廢清書變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15 事由:案經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5年4月至106年9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核准字號:N09207310002)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貴公司105年4~5、8~9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紙混合物(D-0699)產生量皆已逾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本局106年11月2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否 |
限2018-0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16 (2016-04-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查貴公司已完成網路補(正)申報,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10016 事由:貴公司105年4月至106年9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廢紙混合物(D-06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產出、貯存、聯單無法達成質量平衡,經本局106年11月2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