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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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2023-01-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請提出M01製程異動後改善文件或許可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50007 事由:彰濱廠領有塗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2543-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M01製程未運作,查貴公司提供M01製程原料聚丙二醇(PPG)110年使用量為190.9019公噸、111年使用量為223.129公噸,操作許可證聚丙二醇(PPG)主要原料最大使用量為150公噸/年,另鄰苯二甲酸二酯110年原料使用量為20.6885公噸(操作許可最大使用量為15公噸/年),111年度產品PU塗料硬化劑使用量為305.832公噸(操作許可最大使用量為275公噸/年);以上,M01製程主要原料及產品已超出操作許可證核發內容最大使用量。 |
否 |
限2023-08-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03 (2018-01-2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查貴公司已於108年7月29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90003 事由: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4年1月至108年6月間網路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50127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並派員至現場查核,經現場檢視貴公司填報之防制設備運作每日紀錄表,發現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000004)之原料(活性碳)於107年1、12月及108年6月有各更換1批次,實際上有使用惟未申報使用量;且更換活性碳後,當月應會產生廢活性碳,惟査貴公司廢活性碳(D-2403)網路申報產生量亦未對應防制設備運作每日紀錄表之活性碳更換量;另至現場查看廢活性碳貯存量為5.1公噸亦與網路申報貯存量5.5公噸不相符,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活性碳使用量及廢活性碳產生量、貯存量,經本局108年7月26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