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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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22-12-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提報缺失項目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如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20003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5日派員前往復查,查該工程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否 |
限2023-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23 (2020-09-10) |
中區督察大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1-030001 事由:中區督察大隊109年9月10日執行環評監督,發現本案已進行打樁作業之開發行為,惟未於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署預定施工日期、未於施工前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舉行公開說明會及未執行施工期間環境監測計畫等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