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9021430
管制編號: N1702865
事業名稱: 元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七段四五九巷一○二弄六號之一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4-06-14
資料日期: 2024-06-2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4-29
(2022-08-08)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82000元整,應於文到日起180日內,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測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規定限期完成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文號:30-113-040021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8月8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廢水正在排出,循線往上游追溯,發現是放流池(​​T01-06)因作業廢水瞬間流量過大且槽體功能不足,導致廢水未能即時排放而滿溢至廠區內雨水溝,再經由​​RDO1排至廠外道路側溝污染地面水體
不須改善 882,000
尚未繳款
2023-08-28
(2022-08-0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82000元整,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因貴公司已於112年5月12日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該部分不另通知限期改善。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文號:30-112-080010
事由:111年8月8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廢水正在排出,發現是放流池(T01-06)因作業廢水瞬間流量過大且槽體功能不足,導致廢水未能即時排放而滿溢至廠區內雨水溝,再經由RDO1排至廠外道路側溝污染地面水體。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882,000
不須繳納
2023-02-14
(2022-08-0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6000元整,應於112年3月31日前檢具放流池停止疏漏之改善證明文件,另檢具作業廢水、雨水及生活污水妥善分流收集之改善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18
事由:1.111年8月8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廢水正在排出,經查是作業廢水由沉澱池(T01-05)以重力流方式流至放流池(T01-06),因未妥善收集導致作業廢水滿溢疏漏至廠區內雨水溝,再經由RDO1排至廠外道路側溝污染地面水體,惟貴公司現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2.貴公司作業廢水、雨水及生活污水未分流收集。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
限2023-05-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176,000
不須繳納
2018-05-17
(2018-04-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7年6月22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操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專責人員,所送資料須經該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7-050032
事由:製程有使用地下水,與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僅使用自來水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