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7-05-22 (2016-12-2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30-106-050040 事由:未依規定申請並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噴漆製程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其所排放廢(污)水經採樣檢測結果:銅3.28 mg/L、總鉻3.1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7-06 (2010-06-1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7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