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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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2019-01-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00023 事由: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1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環保署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專案編號:EP1090107)以及本局於109年9月23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於前開期間內未依規定申報原料(玉米粉、食品添加物、其他食用植物油、自來水)使用量,D-1701廢木材棧板及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產出量,R-1702廢食用油於108年4月、108年6月、108年7月、108年9月、108年11月、109年4月有質量不平衡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