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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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2023-10-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10002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福興鄉福寶村新生路85之7號設置堆肥場,收受禽畜糞進行翻堆、發酵、風乾、包裝製成有機肥料等禽畜糞再利用製程,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尚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11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限2024-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