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綱瀝青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9359352
管制編號: N17A0267
事業名稱: 帝綱瀝青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龍舟路一八八巷一弄六號、福興路六一之二九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1-18
(2019-12-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提送M01製程設備改善方式之證明文件,並檢具粒狀污染物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10015
事由:於本縣福興鄉福興村龍舟路188巷1弄6號設廠,從事瀝青製造相關作業,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54-05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01)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為154mg/Nm³,未符合瀝青拌合業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³。
限2021-04-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0
(2019-12-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屆滿前請檢具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A006)防制設備操作條件及記錄等使用情形表等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20003
事由:於本縣福興鄉福興村龍舟路188巷1弄6號設廠,從事瀝青混凝土拌合作業,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54-05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5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M01製程設有旋轉式及再生旋轉式乾燥爐各1座,並設有旋風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空氣汚染防制設備各2套,經會同貴公司人員查核其所提供之空氣汚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經查未記錄袋式集塵器(A004、A006)操作参數值及每小時活性碳使用量情形,且僅提出曾於107年4月2日購買423.08公斤活性碳發票,惟未依固定汚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限2020-04-30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4
(2017-10-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02
事由:於本縣福興鄉福興村龍舟路166巷1弄6號設廠,從事瀝青混凝土相關作業,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54-04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公司M01之操作許可證已逾期失效(有效期限自104年8月18日起至106年10月15日止),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20
(2015-01-2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3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0
(2014-07-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 貴公司於103年10月30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之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103-080005
限2014-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18
(2013-05-0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2-060002
限2013-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08
(2012-04-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1-050007
限2012-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02
(2011-08-0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實際產出申報100年4、5及6月份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之產出量。限改日期:100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90003
限2011-10-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1
(2011-04-0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9月26日限改日期:100年09月2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0-050007
限2011-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