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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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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2022-07-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經查臺端已於稽查當日完成修復液位控制器,停止廢水疏漏,核認已改善完成,不另訂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14 事由:111年7月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廠區內廢水處理單元澄清液槽(TO1-08地下槽體)上方有一破損處因液位控制器故障導致作業廢水由該槽體溢滿至廠外溝渠污染地面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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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2022-05-3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8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3款 文號:30-111-060023 事由:原負責人梁世鴻,兼任該廠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因工廠轉讓,未能常設於該廠專職廢水處理,且原設置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王富蜜及黃翠華均已離職,未依規定程序報請核備。 |
否 |
限2022-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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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3 (2015-07-1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請於104年12月27日前檢具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或恢復與原許可證登載事項相符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經由技師簽證及所屬廢水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之功能測試合格報告書,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090003 |
否 |
限2016-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