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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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2018-01-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爾後請確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倘再經查獲相關違規情節,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文號:40-107-120023 事由:貴公司自107年1月起自日本進口材質為乙烯聚合物及聚乙烯、聚丙烯等廢塑膠共455.292公噸,於其廠內進行分選、破碎、水洗、熱熔及造粒,惟查其未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檢核申請,及對於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及數量等項目未依規定作成紀錄,案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5日查證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7 (2018-01-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從事廢塑膠再利用前,請確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24 事由:貴公司屬廢塑膠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即逕自營運,案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5日查證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01 (2018-09-0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立即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01 事由: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於該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5.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1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3-09-14 (2013-08-27)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9004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