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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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 (2012-02-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已於101年2月未具日期〈本局收文日101年2月8日〉提送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變更,案經彰化縣政府於101年2月22日府授環廢字第1010045120號函核准有案,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1-03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08 (2017-01-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80002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秀水鄉安溪村平安五街6巷35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103彰府廢清字第0032號),本局108年7月2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以下稱IWR&MS)執行網路申報自主勾稽,發現貴公司106及107年申報清除至本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以下稱溪州焚化廠)聯單資料及營運紀錄加總清除數量與溪州焚化廠進廠數量不符,106年溪州焚化廠進廠量為460.27公噸,聯單申報數量為96.574公噸及營運紀錄申報數量為275.503公噸,共短少88.193公噸未申報;107年溪州焚化廠進廠量為232.78公噸,聯單申報數量為106.795公噸及營運紀錄申報數量為92.655公噸,共短少33.33公噸未申報,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案經本局108年7月2日於IWR&MS查證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7 (2017-03-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公司於106年6月30日前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文號:44-106-060001 事由:本局於106年3月13日針對「本縣105年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在職訓練調訓情形」進行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員○○○前於106年2月即離職,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案經本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查證屬實。 |
否 |
限2017-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