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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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2021-10-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44-111-020001 事由:經查臺端(即富茂環保工程行)領有清除許可證,應依規定上網申報聯單及營運紀錄,核對109年度臺端進本縣溪州焚化爐之進廠量為13.5公噸,惟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臺端109年申報資料為16.18公噸,有漏報營運紀錄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08 (2021-01-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0-030001 事由:臺端設籍於彰化縣秀水鄉福安村民意街93巷40弄2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347號),每月許可量300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符合「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查臺端於110年1月9日以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車輛車號KEE-8192清除D-0799廢木材混合物0.1公噸及D-0299廢塑膠混合物0.07公噸(聯單編號:N080559011000001),分別係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附件一第45及第53項廢棄物,臺端未依規定完成即時追蹤系統裝置即逕行清除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22 (2020-11-2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0-010001 事由:臺端設籍於彰化縣秀水鄉福安村民意街93巷40弄2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347號),每月許可量300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符合「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查臺端於109年11月27日以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車輛車號KEE-8192清除D-0299廢塑膠混合物0.1公噸(聯單編號:N18A159710900004),係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附件一第53項廢棄物,臺端未依規定完成即時追蹤系統裝置即逕行清除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9 (2020-09-1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9-110001 事由: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秀水鄉福安村民意街93巷40弄2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347號),每月許可量300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符合「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查貴公司於109年9月10日以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車輛車號KEE-8192清除D-0299廢塑膠混合物0.05公噸(聯單編號:N18A159710900003),係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附件一第53項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即時追蹤系統裝置即逕行清除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22 (2020-07-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09年7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違規部分已清除,核已改善完成,不另限期改善。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文號:40-109-080032 事由:查台端駕駛17噸大貨車(車號:KEE-8192),清運水利單位產生之廢木材約一車次,放置於花壇鄉口庄段582地號,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經本局現場查證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