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7-29 (2020-06-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7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受處分人應為登宏有限公司,非為登宏有限公司二廠,另案開立裁處(40-109-070024)。 事由:貴公司二廠設於本縣秀水鄉曾厝村福陵巷45號(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8年4月至109年3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60207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並於109年6月18日現場稽查,貴公司二廠D-0902無機性污泥現場貯存量有2包(共約1.5公噸),與網路申報貯存量0.24公噸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