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9-11-01 (2019-03-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110001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9日執行監督現勘,現勘當日開發計畫水保工程已施工,芬園鄉公所未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規定舉行公開說明會、未於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本府預定施工日期及107年8月1日至108年3月29日施工期間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等事項,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20 (2018-08-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355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50001 事由:於108年3月29日執行監督現勘,現勘當日開發計畫水保工程已施工、聯外道路工程尚未動工,惟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第5-58頁所述,本案承諾先行完成區域聯外道路工程改善完竣後,方進行本案興建作業。此外,查本案於施工前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規定舉行公開說明會、未於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府預定施工日期及施工期間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等事項,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不須改善 |
1,353,550 不須繳納 |
2012-02-20 (2011-11-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依規定其廢棄物轉運、貯存場所,應保持清潔完整避免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限改日期:101年03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1-020044 |
否 |
限2012-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