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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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1 (2013-09-2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2年10月11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收受R-0105(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2401(菇類培植廢棄包)廠內貯存情形資料及收受R-0902(食品加工污泥)再利用作為製程原料之使用量、廠內收受貯存量及收受聯單量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10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9 (2012-04-20)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80018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3-26 (2012-03-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確實依規定確認所收受廢棄物之聯單資料,倘再經稽查或勾稽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3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2-09 (2010-01-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2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11 (2010-07-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補正上述日期區間相關廢棄物每月使用量及每月機構內收受貯存情形,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9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80008 |
否 |
限2010-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