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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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2021-12-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25日。 法規: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1-020001 事由:臺端(即躍中企業社)所有車號6736-GC車輛於110年12月10日14時17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6736-GC車輛於111年2月16日至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
否 |
限2022-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