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976047
管制編號: N2201018
事業名稱: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永樂村番金路九四、九四之一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人造纖維加工絲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2-0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21
(2023-09-2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檢具辦理許可變更或恢復原許可操作之證明文件,經專責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110023
事由:緊急應變槽之進流管線已斷管未修復,且有一股生活污水進入、集水井三有2條許可未登載管線進入(來源為檢驗室內之脫水機)、空氣貯槽旁有一許可未登載集水井收集3樓及6樓之廢(污)水、製程高濃度廢水經油水分離後排至集水井四、T01-7調勻池有一宿舍廢水排入、T01-11中繼池有設置一溢流管制T01-10活性污泥池三、T01-13生物沉澱池及T01-14生物沉澱池二污泥回流及排泥管線設置方式與許不一致等廢(污)水收集、處理方式及流程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不同。
限2023-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0
(2023-10-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10006
事由:查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番金路94號從事紡織業,核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惟經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現場稽查查有(一)製程產出廢棄物R-0801廢人造纖維與R-0802紡織殘料以太空袋盛裝露天貯存於本縣埔鹽鄉永興段871、872地號,及D-1799廢油混合物以貝克桶盛裝貯存於本縣埔鹽鄉永興段872地號,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事業廢棄物貯存區不符;(二)本縣埔鹽鄉永興段872地號貯存D-1799廢油混合物有滲漏污染地面之情形。
限2024-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08
(2021-12-2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20003
事由:原領有人造纖維加工絲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N1794-03),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查M01製程109年度主要產品之複合原絲使用量為2,355.29公噸(許可使用量2,100公噸/年),其產品量已逾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4
(2017-08-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48000元整,限期於107年6月20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之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27
事由:1、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419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19倍)、懸浮固體208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5.93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經查貴公司廠內設有一重油貯槽、放流槽後有一槽體(消毒放流槽)、放流水表後有一蓄水池及研發中心有一股鍋爐廢水,皆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
限2018-06-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8
(2015-08-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7-010100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