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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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2022-08-0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檢具已恢復許可登記操作參數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11-090007 事由:經於該場廢水活性污泥池檢測30分鐘SV30值為4%,查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廢水處理單元活性污泥池操作參數SV30:25%,經現場檢測值為未符合規定。 |
否 |
限2022-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15 (2015-07-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之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4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90009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2015-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5-08-13 (2015-07-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改善內容:請依限於104年10月3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4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23 |
否 |
限2015-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20 (2013-04-2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30-102-05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