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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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2019-12-2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現場廢棄物已全數清除,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10002 事由:台端設立「友信工業社」(地址:本縣埔鹽鄉新水村大新路1巷10之1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查製程產出之廢砂輪布帶、集塵灰、綿布手套等數袋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致棄置於本縣芳苑鄉漢寶園段322-1、387地號土地,案經本局108年12月18日會同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查獲,並經108年12月25日通知台端至現場稽查確認違規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