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威企業社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N2207645
事業名稱: 冠威企業社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四六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金屬表面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07-12-07
資料日期: 2024-09-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1-06
(2015-06-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台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3月1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改善證明文件及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10015
不須改善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1
(2015-01-2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並限期104年5月20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30027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16
(2010-08-0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並於99年11月15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11月1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90012
限2010-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