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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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2021-05-2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文到日起停止再利用行為,並限期於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倘再經查獲上開違規情節,仍將依法按次處罰。另屆期未取得審核機關核准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者,場內堆置之廢塑膠(R-0201)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於前述期限內清除完畢,並檢具清除前、中、後相片及廢棄物流向證明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90002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文昌路233號從事廢塑膠(R-0201)之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25日現場查證屬實。 |
否 |
限2021-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30 (2017-09-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27 事由:查貴公司設有廢棄物破碎及裁切處理設備,進行廢塑膠混合物之處理,且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實地稽查發現,貴公司逕行從事廢棄物處理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27 (2018-08-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7-120015 事由:貴公司於埔鹽鄉東榮段1196、1197、1198地號從事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惟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自收受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8月6日派員查證屬實。 |
否 |
限2019-02-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14 (2017-09-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戶外堆置區部分限期於106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6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文號:40-106-100011 事由:該公司造粒製程產出含塑膠粒之廢鐵網及無法售出或使用之廢塑膠混合物清除至該機構以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另該公司於戶外堆置廢棄物,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限2017-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