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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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2012-02-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案經本局於101年3月8日至全國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查詢前揭期間貴公司已補申報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與廢棄物產出、貯存、聯單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另訂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3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5-12 (2009-04-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改善期間:98年6月15日前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文號:40-098-05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2-12 (2008-01-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3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文號:40-097-020001 |
否 |
限2008-03-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