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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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2021-02-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重新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或變更,經備查或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10019 事由:廢氣處理程序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110年2月產生量1.275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0.481公噸)百分之十以上,經本局110年11月2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08 (2015-10-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5月13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惟查貴公司於前揭稽查後辦理功能測試(功能檢測日期:104年12月8日),並已檢送功能測試報告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在案,其中原廢水水質報告足證集水槽已按許可核准內容操作,故本次僅需針對調勻槽及鉻系還原槽提出改善證明文件,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5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06 |
否 |
限2016-05-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2-09 (2010-04-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02004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立處分書。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