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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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2013-01-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期於102年6月7日前完成改善,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30003 |
否 |
限2013-06-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0-17 (2012-09-1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101年11月15日屆滿之前,檢送自101年9月16日起至提送日止專用電表、累計型水量計每日累計讀數及操作參數值之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100010 |
否 |
限2012-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8-18 (2009-08-0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改善期限屆滿前(98年9月1日),檢送97年7月至12月之申報資料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完成申報,屆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完全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8年09月0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文號:30-098-080008 |
否 |
限2009-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