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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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2 (2011-11-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請於101年3月16日前,檢具已取得土壤處理許可之證明文件或停止廢(污)水排放於土壤之行為並取得其他許可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1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1-010001 |
否 |
限2012-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5-15 (2010-03-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05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2-01 (2009-11-0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1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6-28 (2009-05-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於98年9月30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之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檢驗之水質檢測報告,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8年09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60009 |
否 |
限2009-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09-02-03 (2008-11-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於98年4月30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報告,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8年04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20002 |
否 |
限2009-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