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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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2015-11-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貴公司除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運作外,並請限於105年6月28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送辦理許可登記事項變更或依原許可登記頻率清運污泥及104年11月20日起至提送日之污泥污泥暫存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12 (2014-10-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3年11月11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貴公司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之D-0101(動物性廢渣)、R-0112(斃死畜禽)每月廠內貯存情形資料及產出R-0908(農業污泥)之每月產出量、廠內貯存量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11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