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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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2021-10-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120038 事由:1.辦理民眾陳情檢舉案件稽查;出示証件表明來意。 2.稽查時該事業之員工生活垃圾棄置於大門口,且廠內事業廢棄物(台19線33K前方250m處),未標示明顯中文名稱,且未設防止溢散飛揚污染地面措施,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