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9-07-16 (2019-04-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6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12 事由:台端於本縣溪州鄉新興段2695、2695-1、2696-1地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5日稽查,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13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及生化需氧量1590(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6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