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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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2017-12-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30001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管理辦法第11條: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2條: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 |
否 |
限2018-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2-30 (2013-12-0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2-12003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