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銓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3048415
管制編號: O17097044051
事業名稱: 萬銓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6-07
(2021-04-13)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60001
事由: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進行稽查,發現該場一般建築用砂堆置場(X007)之年產品量為14,731.51公噸,已超過許可證核定年產品量7,515公噸之10%,與該場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竹市環空操證字第O0378-00號)核定內容不符。
限2021-05-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17
(2020-07-21)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9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06
事由:所屬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且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0-07-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9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9
(2018-04-30)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060001
事由: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30日至貴公司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辦理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符合度稽查,經查發現該場堆置區四周未設置阻隔設備及防溢座、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及廠區門口路面明顯髒污致路面色差,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12點。
限2018-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5
(2017-04-13)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100002
事由:現場查核時發現該場未有沉砂池相關維護紀錄,且沉砂池設計容量與許可登載不符。
限2017-06-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3
(2017-03-0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7000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日至貴公司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進行督察時,該堆置場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市環空操證字第O0338-05號),惟未依許可證內容(原(物)料、燃料或產品)作成操作紀錄。
限2017-08-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2
(2017-03-0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4-106-050003
事由:現場貯存堆置有大量營建混合物未依規定作成紀錄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且貯存場所未依規定設置排水收集處理設施,另現場堆置之營建混合物已多年,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