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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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2020-10-2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09-120002 事由:貴公司所有柴油車輛(車號:KEC-2383)於109年9月1日行經本市茄苳景觀大道830號前,經本市環境保護局領有「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證照之專責人員目測判煙疑似為高污染車輛,並於109年9月4日以竹市環空字第1090024641號函通知於109年10月21日前完成檢驗在案,貴公司所有柴油車輛(車號: KEC-2383)於109年10月21日至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經儀器檢測排氣管排放黑煙污染度達1.8m-1,檢驗結果不合格(出廠日期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間,排放標準為1.0m-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