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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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2023-11-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3-010003 事由:案經本局於112年11月30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員警至八德區榮興段767地號勘查,發現臺端所屬車輛(車頭:KEK-1505,車斗:HAB-7961)載運營建剩餘土石,經查該車輛未攜帶有效隨車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23-08-16 (2023-05-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80023 事由:臺端(即廣丞興業社)所有自用曳引車輛 (車號:KEL-****、車斗號:HAB-****)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經掃描該證明文件QR-Code,無法顯示載運訊息,經本局依法審視,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7-26 (2023-05-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2-070023 事由:臺端經營之**興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K-****)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4),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文件序號:A122E099372),以供檢查,惟經本局掃描前揭證明文件QR Code顯示資訊(尚未載運,未刷取條碼),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3-15 (2023-01-3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30008 事由: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台1線北上139公里處查察貴社所屬車輛KEL-8280(子車:HBA-7815,司機逕行離開)載運剩餘土石方,經審核貴社所提送之購土合約書為明峻園藝企業社向廣丞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所購買之綿砂土,經本局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丞公司非各縣市政府所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社所附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