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8 (2023-05-26)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2-06041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L-4419)於112年5月26日14時41分行經本市西濱路1段152號對面,經本市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檢測黑煙排放不透光率達1.7m-1,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1999年7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間,排放標準為1.2m-1)。 |
否 |
限2023-08-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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