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7 (2025-02-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4-040001 事由:貴事業所屬台灣科學園區分公司竹東廠(管制編號:J58A8439,地址:310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669號1樓)逾期提送去(113)年下半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違反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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