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欣生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0390917
管制編號: P4601171
事業名稱: 欣欣生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保庄里保長路六○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蔬果加工及保藏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11-0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14
(2025-01-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40009
事由:本局於114年1月17日自主勾稽111年6月至113年10月網路申報資料,經查貴公司廢棄物R-1702(廢食用油)於112年10月申報產出量超出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且未辦理廢清書變更,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查貴公司廢棄物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13年10月未申報產出,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799(廢木材混合物)、R-0119(動物性廢渣)及R-1702(廢食用油)於111年6月至113年10月間有申報質料不平衡,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5-04-30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1-09
(2024-12-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8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4-010007
事由: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定義,許可核准最大總廢(污)水產生量為240立方公尺/日,需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事業規模: (一)113年9月10日本府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皆已離職。(本案第一次限期改善應於113年10月10日前設置完成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 (二)113年10月17日本府再次派員進行複查,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皆尚未設置完成。(本案第二次限期改善應於113年11月16日前設置完成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 (三)113年12月2日本府第三次派員進行複查,貴公司仍未於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
限2025-01-01前改善
待改善
28,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23
(2024-10-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5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3-120004
事由: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定義,許可核准最大總廢(污)水產生量為240立方公尺/日,需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事業規模, 1、113年9月10日本府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皆已離職。(本案第一次限期改善應於113年10月10日前設置完成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 2、113年10月17日再次進行複查,貴公司仍未於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
限2024-11-16前改善
待改善
16,05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05
(2024-09-1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3-110008
事由:本府113年9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皆已離職,未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限2024-10-10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30
(2021-08-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17
事由:本府110年8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申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至110年8月11日,於代理期滿前15日,未完成同一級別以上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限2021-09-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05
(2021-01-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0-070004
事由:本府110年1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原皆已離職,威依法於110年1月2日前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原,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限2021-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2-08
(2021-01-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17
事由:本府110年1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皆已離職,未依法於110年1月2日前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限2021-02-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500
不須繳納
2021-01-11
(2020-12-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05
事由:本府109年12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皆已離職,未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限2021-01-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20017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05
(2016-04-1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70002
限2016-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03
(2008-01-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09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