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P4606087
事業名稱: 雲林縣政府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4-11-1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26
(2024-08-2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90002
事由:1.本案為環境部113年8月份建議稽查名單現場稽(巡)查,現場會同工地主任現場查核。 2.本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查核 本次查核缺失項目內容: a.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 b.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 c.工地出入口-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 d.施工規模逹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或未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查核缺失點數共;40點。 3.本案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 ,將依法進行告發。經勸導多次,仍無所改善。 4.請儘速依查核缺失做好改善。
限2024-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6-21
(2024-05-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60001
事由:1.本案為環境部113年5月份建議稽查名單現場稽(巡)查,於5月3日電話告知陳主任該工程環境部稽查名單及做好各項污染防制工作,5月15連絡顏小姐並告知5月17日進行環境部稽查名單查核,現場會同工地主任現場查核。 2.本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查核 本次查核缺失項目內容: a.未設置工地標示牌。 b.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 c.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能。 d.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 e.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 f.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查核缺失點數共;54 點。 3.本案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 ,將依法進行告發。經勸導多次,仍無所改善。 4.請儘速依查核缺失做好改善。
限2024-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22
(2024-03-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30006
事由: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限202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1
(2023-09-1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10000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雲林縣西螺鎮埔心路至東南路道路改善工程」(管制編號:P111P44030-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2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8-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2-080115
事由:1.於112年08月04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放置白色水桶蓋上有積水及病媒蚊幼蟲情事,屬易滋生病媒蚊孳生源(含蓄水容器及洞穴等)致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0
(2023-08-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80013
事由:鈞府辦理發包「雲2線(0K+000~2K+467.45)拓寬工程(第二期0K+500~2K+467.45) 」(管制編號:P111PD4027-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皆未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6點。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8
(2023-07-1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80007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安慶圳大排及溪埔子中排治理工程」(管制編號:P112P3600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1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未設置圍籬2.4米設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物料堆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出入口未設洗車設備,記點缺失5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7
(2023-07-1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80003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154乙線(0K+550-3K+100)拓寬工程」(管制編號:P111P9402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1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缺失計點共28 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01
(2022-11-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12000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雲2線(0K+000~2K+467.45)拓寬工程(第二期0K+500~2K+467.45)」(管制編號:P111PD4027-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1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記點共計16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2-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0
(2022-03-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40006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鎮新街大排(雲154下游)復建工程」(管制編號:P111P6Z009-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未設圍籬2.4米、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出入口等,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查核缺失記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2-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0
(2022-03-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40007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鎮新街大排復建工程」(管制編號:P110P6Z048-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未設圍籬2.4米、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出入口等,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查核缺失記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2-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18
(2021-10-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100004
事由:貴單位發包辦理「斗六市H幹線新設雨水下水道工程」(管制編號:P110P14018-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工地週界、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缺失點數共34點,依法告發。
限2021-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6
(2021-01-1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0-080009
事由:營建工程(工程名稱:雲林縣虎尾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新建,管編:P110P31081-1)未依期限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即先行開工,且逾期30日仍未繳納。
限2021-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06
(2021-02-2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40003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雲林溪掀蓋段污水截流」(管制編號:P108P1Z046-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24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 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採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 2.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 3.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4.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查核缺失扣點共計40點。
限2021-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26
(2021-02-2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3000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之「湳仔大排(虎尾區)排水路整治工程」(管制編號: P108P5Z018-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2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鋪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6點。
限2021-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4
(2020-07-1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80004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之「斗六市明德北路易肇事地點道路改善工程」(管制編號: P109P14013-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0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告示牌、周界圍籬、物料堆置、裸露地表等無任何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44點。
限2020-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7
(2019-11-1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20006
事由:鈞府辦理發包「雲林縣虎尾鎮壘球場新設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周界未涵蓋全區域、物料、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出入口未有效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計32點。
限2019-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3
(2019-10-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10011
事由:鈞府發包之「108年度有才寮排水出海口清疏工程(預估)」(管制編號:P108PGB001-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08年10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當時大面積裸露、物料堆置、車行路徑等均未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5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限2019-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5
(2019-10-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10004
事由:鈞府發包之「虎尾鎮延平排水應急工程」(管制編號:P108P36018-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核該工區未設置圍籬,物料堆、裸露地表、車行路徑、工區出入口等均未設置相關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50點。
限2019-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09
(2019-08-2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00005
事由:鈞府發包辦理「站區南側道路改善工程(南工區)」,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圍籬已提替代方案,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全區域均未作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0點。
限2019-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03
(2019-08-2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00004
事由:鈞府發包辦理「璀璨斗南之心新建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0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工區圍籬未涵蓋全區,裸露地大面積未覆蓋、物料堆、車行路徑等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44點.
限2019-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5
(2019-01-3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80001
事由:1.本局於108年1月31日派員會同蔡議員孟真及口湖鄉公所孫課長至口湖鄉新港段580-1地號查察,於當時現場有堆置疏濬土方、路面刨除柏油塊及有數個坑洞,現場因疏浚土方部分未覆蓋造成揚塵,經查該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口湖鄉公所,本府水利處向公所承借暫放口湖鄉羊稠厝大排(沙崙置埔北)及口湖鄉外埔大排下游段疏濬工程土方,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本局向水利處告發(後續將持續釐清權責為縣府水利處或口湖鄉公所)。 2.本案議員亦表示要求水利處追究之前承包商責任。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5
(2018-12-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30001
事由:鈞府發包辦理「大義崙大排油車橋下游治理工程(一)」,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5年12月2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裸露地、物料堆置及圍籬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0點.
限2019-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20
(2018-11-2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20002
事由:鈞府辦理發包「107年度有才寮排水出海口清疏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裸露地及車行路徑皆未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0點。
限2019-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2
(2018-10-0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20001
事由:鈞府發包辦理「北鎮滯洪池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7年10月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工區圍籬未涵蓋全區,物料堆置、裸露地、車行路徑及出入口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8點.
限2018-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6
(2018-09-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18
事由:1.本案為案件編號36376486後續辦理。 2.本案依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現場稽查,經查現場周邊圍籬、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均為依管理辦法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記40點。 3.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相關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03
(2018-05-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04
事由:受處分人於虎尾鎮高北段241地號(即虎尾鎮虎興北路與永興北街交會處)有進行堆置、挖填、傾倒及運送廢土砂石(粉粒狀物)等作業,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文件,逕行堆置廢土砂石方(粉粒狀物)量達53,304立方公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限2018-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0
(2018-03-0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40001
事由:鈞府辦理發包站區北側道路改善工程第一標(路線一跨新虎尾溪橋梁新建工程及路線二中正橋改建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5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防塵布或防塵網或噴灑穩定劑等設施,車行路徑鋪設鋼板但未清洗乾淨以致泥濘,裸露地表未採行防制措施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4點。
限2018-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9
(2017-09-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6-110010
事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斗六社口旅客服務中心興建工程,管制編號:P106P11177-1)
限2017-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6
(2017-09-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00008
事由:鈞府發包辦理「雲林溪水與綠計畫(第一期)」,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2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未採行防塵布或防塵網覆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以致影響其效果、裸露地表其防制設施、工地出入口多處且未設置洗車台,以致部份出入口產生污染,致影響防制效果等查核缺失扣點共22點。
限2017-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90007
事由:鈞府辦理發包雲林縣舊庄(七)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圍籬未設置亦未提替代、車行路徑未清洗致影響效果、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無高壓沖洗設備,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4點。
限2017-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0
(2017-09-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90004
事由:鈞府發包辦理「160線飛沙至四湖段拓寬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裸露地表覆蓋面積未達一級工地之標準、工地出入口未見高壓沖洗設施、車行路徑及物料堆均未符合1級工地標準,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6點。
限2017-10-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3
(2016-11-2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30001
限2017-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23
(2016-05-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80004
限2016-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4
(2016-04-0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雲林縣特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自治條例第5條
文號:23-105-060004
限2016-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3
(2015-08-1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5-010001
限2016-0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7
(2015-06-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100006
限2015-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23
(2015-04-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60005
限2015-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1
(2014-11-1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10005
限2015-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0
(2013-01-3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1-103-08001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0
(2013-02-0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1-103-08001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0
(2013-02-0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1-103-08001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0
(2013-02-0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1-103-080014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0
(2013-02-2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3-08001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0
(2013-04-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3-08001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4
(2014-04-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50001
限201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3
(2013-06-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2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3-020005
限2014-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12
(2013-09-1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2-110008
限2013-1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27
(2013-01-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1-102-06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惟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雲林縣政府,故擬撤銷原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27
(2013-01-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文號:41-102-06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惟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雲林縣政府,故擬撤銷原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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