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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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2023-09-1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100002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辦理「雲林縣西螺鎮埔心路至東南路道路改善工程」(管制編號:P111P44030-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2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否 |
限2023-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