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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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25-01-0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30-114-050005 事由:貴中心於114年1月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會同營區代表巡視廠區四週,於營區周遭溝渠,發現有疏漏白色廢(污)水至污染水體之情形,營區表示現場因配合演練需求,短時間較多大型車輛清洗導致廢水收集不及,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否 |
限2025-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5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