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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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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25-07-1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14-120031 事由:本案於114年7月17日派員稽查,進行許可資料查核,貴公司於113年8月7日辦理基本資料變更,經查未於期限內補正完成,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併依同法第45條之規定裁處。 |
否 |
限2025-09-16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尚未繳款 |